各基层党组织、分工会: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4周年,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进一步激励和动员广大教职工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远奋斗,引导全校教职工积极投身“十四五”建设,为学校“双一流”建设做出新贡献。经研究,决定举办“我和祖国共奋进”教职工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9月26日(周二)下午1:30
二、比赛地点:五四路校区南院多功能馆
三、比赛规则
1.参赛人员:
(1)参赛人员须为河北大学在职教职工,以分工会为单位组队,参赛各队人数低限为30人,高限为70人(不含指挥、伴奏、伴舞人员)。
(2)合唱、领唱、朗诵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教职工。
(3)各参赛单位领导干部全部上场参赛。
(4)各参赛单位要求着统一服装参赛,服装可统一租赁,不得购买。
(5)艺术学院仅参加展演,不参加正式评奖。
2.参赛歌曲:
(1)各参赛队要求自选一首歌曲参赛,曲目应围绕“歌颂祖国,歌颂党”的红色歌曲。
(2)参赛歌曲表演时间为5-8分钟(包括演唱和换场时间)。
3.伴奏形式:
(1)可使用音频或钢琴(统一租赁)、手风琴、乐队等现场乐器伴奏,各参赛单位自行选择和组织。
(2)参赛单位所用音频(mp3格式)及大屏幕素材(mp4格式)需自行准备并在比赛前提交相关工作人员。
4.比赛顺序:各单位参赛顺序在赛前抽签决定。
5.成绩评定:
(1)由艺术学院牵头组成7人专家评审组。
(2)参赛队成绩由专家评审组进行现场打分,汇总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及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最终成绩。
6.评分标准:(满分10分,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
(1)歌曲选择符合主题要求(2分)。
(2)节奏、音准较好,声音洪亮,有一定的艺术处理(5分)。
(3)精神面貌饱满,队列整齐,着装统一、整洁美观(2分)。
(4)参演人数及换场时间符合参赛要求(1分)。
7.比赛奖励:比赛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
四、比赛要求:
1. 各参赛队12:30开始入场,13:10分入场完毕。各参赛队入场后,领队或分工会主席到多功能馆南入口大厅签到。
2. 各参赛队演出完毕退场后请重新在志愿者引导下入场观赛,不允许提前退场,参赛队员进出比赛场保持安静。
3. 各参赛队按《河北大学“我和祖国共奋进”教职工合唱比赛多功能馆位置图》入座。
4. 各参赛队员手机调成静音或震动,保持赛场安静。
请各基层党组织、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本次合唱比赛活动,认真组织,严格要求,确保教职工合唱比赛有序开展。
党委办公室 校工会 校团委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