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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校生交纳2021-2022学年学费和住宿费的通知

2021-07-10

为做好2021-2022学年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工作,方便在校生顺利完成缴费事宜,现将相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费对象:学校当前各类各层次在校生。

二、交费方式:在校生需通过“河北大学校园缴费平台”完成交费。登陆进入平台系统后,选择相应收费项目完成缴费,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河北大学校园缴费平台使用说明)。

三、交费时间:2021年7月10日—2021年8月20日。为不影响学籍注册及选课等事项,请各位同学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学费、住宿费。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暂缓缴纳2021-2022学年学费、住宿费,待9月份开学审核结果后根据通知办理

四、收费标准:根据学生专业以及住宿实际,已在收费系统对应交学费和住宿费标准进行置值,具体标准见下表:

(一)学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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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学校规定对已全额缴纳2020-2021学年住宿费的学生按1.5月标准退减住宿费。为简便手续,对符合住宿退费的在校生,不再办理退费,住宿费退费金额在2021-2022学年应交住宿费中予以扣减。另,竹园1号公寓暂按500元/生.年标准收取住宿费,待省主管部门核定标准后据实结算。

五、助学贷款汇款账户信息:办理助学贷款的同学,请按以下账户信息办理汇款:

(一)本科生、研究生

户 名:河北大学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红星支行

账 号:0409002009264039993(只限助学贷款汇款使用,非助学贷款学生不得使用此账户转账交费)

行 号:102134009555

(二)工商学院学生

户 名:河北大学工商学院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红星支行

账 号:0409002009300015026(只限助学贷款汇款使用,非助学贷款学生不得使用此账户转账交费)

行 号:102134009555

提示:请务必在汇款单上注明学生学号、姓名、专业。

六、其他事宜

(一)教务处、研究生院将依据缴费信息开展学籍注册等工作,请各位同学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交费。

(二)“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审核情况,请与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联系人李跃男,联系电话0312-5079676。

(三)办理生源地信用社贷款的同学,请开学后及时持相关汇款凭证到财务处办理款项结算(本科生、研究生请到主楼收费管理科1130室,电话5079497;工商学院学生请到新校区财务科B1-110室,电话5073022)。

(四)请各学院指派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学生及时足额交纳学费、住宿费。

附件: 河北大学校园缴费平台使用说明(2021) 缴费平台使用说明链接:http://plat.hbu.cn/noticeView.aspx?id=37

财务处 教务处 研究生院 医学部 工商学院 后勤服务中心

2021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