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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寒假放假及有关事宜的通知

2020-01-09

全校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就寒假放假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1月11日(星期六)开始放假,2月15日(星期六)返校注册,2月17日(星期一)上课。

二、各单位要根据《关于开展处级以上干部集中学习研讨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本单位自主研讨交流活动,相关人员按照要求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中学习研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教职工离开保定市区要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备。

三、放假前,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本学期工作,妥善处理未尽事宜,提前谋划并做好新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要确保寒假期间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教务部门和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新学期教学计划的安排。

四、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做好师生安全教育工作,并于假前在本单位内部开展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对存在隐患认真整改,并周密部署本单位放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对贵重仪器设备及图书、档案、文物库房等重点部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全天候值班。

五、严格执行值班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

(一)放假期间,学校在主楼113室设总值班室,安排党政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全天24小时轮流值班,值班安排见《学校寒假总值班表》(附件一)。

(二)各中层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值班工作,其中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实行24小时值班,其他单位在工作时间(8:00-12:00、14:30-18:00)安排人员值班。所有单位须有处级干部带班,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

(三)各中层单位值班表通过OA系统“值班表报送审批流程”予以填报(附件二、三),请于1月10日(星期五)12:00前报校长办公室。

(四)全体值班人员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制度,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立即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或漏报。凡因责任制不落实或麻痹大意引发重大案件、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将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放假期间,学校在主楼809室办理校印盖章事宜,时间为每周周一、周四上午9:00~11:00。1月24日(腊月三十)—1月30日(正月初六)期间不盖章。

七、放假期间,学生、安全、后勤等有关部门要着重做好留宿学生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保持校园环境整洁,保证水、电、暖的正常供应,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维护好校区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20年1月9日

附件:

1、附件1:2020年寒假值班表.xls

2、附件2:(XX单位)寒假值班表.xls

3、附件3:“值班表报送审批流程”操作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