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读者:
根据《河北大学图书馆关于北京大学馆际借阅证的管理细则》和《河北大学图书馆关于人民大学馆际借阅证的管理细则》以及《河北大学图书馆关于南开大学馆际借阅证的管理细则》规定,馆际借阅证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需统一收回办理续期手续。本年度馆际借阅证续期工作现已启动。为避免卡证过期,无法使用等情况,请已借用馆际借阅证的读者,处理完违章记录(图书损坏、丢失、逾期不还等)后,于2019年12月8日前将北京大学、人民大学、南开大学馆际借阅证交至新区总馆二楼总服务台。即日起停办借证业务,恢复日期另行通知。
联系人:樊老师 联系电话:5073362
河北大学图书馆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