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严肃处级班子换届和干部调整选任工作纪律的通知

2019-09-06

中共河北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文件

校纪字〔2019〕8号

关于严肃处级班子换届和干部调整选任

工作纪律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严肃换届工作纪律,从严从实做好换届风气监督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和政治生态,确保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进行,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和学校党委《2019年处级班子换届和干部调整选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就换届纪律要求强调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级党组织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换届工作的宣传教育,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做到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纪律要求,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坚守党性原则,充分认识换届选举纪律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切实增强严肃换届纪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正确对待换届选举,严守纪律规定,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发生。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发挥好头雁作用,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和政治生态。

二、严守换届纪律

严格落实 “九个严禁、九个一律”(见附件)换届纪律要求,坚决防止和纠正可能出现的各种错误倾向、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禁止跑官要官、拉票贿选、跑风漏气、说情打招呼等不正之风;禁止以电话、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等拉票行为;禁止送钱物、各类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贿赂他人;禁止组织和参与有拉票意图的吃请和消费活动;禁止借换届之机搞小圈子;禁止一切弄虚作假和营私舞弊行为。严禁通过手机短信、网络等途径散布谣言、造谣诬陷,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影响、干扰换届工作;严禁“跑风漏气”;严禁打探和传播小道消息,随意猜测和议论组织人事安排工作;严禁泄露换届工作中需要保密的有关情况。

为保证学校工作持续稳定开展,处级班子换届和干部调整选任工作期间,所有现职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个人的进退留转,必须履行好岗位职责,坚守岗位,严守纪律,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不允许渎职、失职。严禁在换届期间和领导职务变动、调整期间突击花钱、突击进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分、挪用、侵占、转移公款公物。任免通知下达后,要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就职,并做好交接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交文件、公章、资料以及办公室。因工作消极、敷衍塞责、失职渎职等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严格监督执纪

校纪委将对换届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聚焦换届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把监督贯穿于换届工作的各个环节。畅通举报渠道,设立举报平台,充分发挥师生员工对换届工作的监督作用。会同组织部门集中受理举报问题线索,对换届纪律问题线索,快速反应、及时办理;对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坚决查办,问责到底,严肃处理;对搞派性斗争、诬告陷害的从重处理;对履责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问责,对举报失实的也要及时澄清;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调动或者交流决定的,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确保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进行。

校纪委举报电话:5079650。举报邮箱:hdjw@hbu.edu.cn

组织部举报电话:5079439。

中共河北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一九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