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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学季进一步重申纪律要求的通知

2019-08-24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新学期伊始,适逢老生返校和新生入学报到期间,为进一步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持续推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为习惯、常态,现将有关要求重申如下:

一、严格遵守纪律规定

1.禁止通过网络、社交媒体等方式,对社会敏感问题发表、传播违背中央大政方针的言论;

2.禁止利用开学之机违规组织和参与自发成立的同乡会、校友会,借机编织“关系网”,搞亲亲疏疏,团团伙伙;

3.禁止利用开学之机接受和索取学生及家长或其他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电子红包等;

4.禁止利用开学之机参加学生及家长的宴请,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接受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5.禁止在开学期间接受亲属、朋友等要求在学生干部选拔、学生入党、研究生推免、评优评奖、困难补助发放等事项中违规提供帮助的请托;

6.禁止在服务师生过程中态度冷漠、言语生硬,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等侵害师生利益的行为;

7.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禁止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禁止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迎新期间,未经学校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校开展商业营销活动。

8.巩固教育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保障体系,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畅通无阻。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提高认识,加强防范。加强教育提醒,组织党员干部和全体教职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规定要求,增强纪律意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对教师重申高校教师行为规范和师德禁行行为要求。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管好队伍,加强督促,早预防、早提醒,做到令行禁止。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发挥模范作用,以优良的党风政风促进校风学风,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喜迎建国70周年。

三、加强监督检查

学校纪委将对开学期间各单位落实通知精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明查暗访。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单位、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一经查实,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曝光。对因工作不重视、部署落实不力导致发生严重违纪违规问题的党组织和单位,将同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学校纪委举报邮箱:hdjw@hbu.edu.cn,举报电话:0312-5079650。

中共河北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