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9-2020学年学费、住宿费的收取工作,及方便在校生顺利完成缴费事宜,现将相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费对象
学校当前各类在校生。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暂缓缴纳2019-2020学年学费、住宿费,9月份开学经审核后再予以免除或补交。
二、交费方式
通过“河北大学校园缴费平台”完成交费,登陆进入平台系统后,选择相应收费项目完成缴费,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三、交费时间
学费缴纳时间为2019年7月1日—2019年8月23日;
住宿费缴纳时间为2019年7月15日—2019年8月23日。
为不影响学籍注册及选课等工作,请各位同学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学费、住宿费。
四、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 计算单位 | 收费标准 | 收费对象 | 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 |
本科生文史类六个专业学费(2017及以前年级) | 元/生、年 | 4500 | 学生 | 冀价行费(2008)42号 |
本科生其他普通专业学费(2017及以前年级) | 元/生、年 | 5000 | 学生 | 冀价行费(2008)42号 |
本科生文科类专业学费(2018级) | 元/生、年 | 5060 | 学生 | 冀价行费(2018)93号 |
本科生理科类专业学费*(2018级) | 元/生、年 | 5390 | 学生 | 冀价行费(2018)93号 |
本科生医学类专业学费(2018级) | 元/生、年 | 5720 | 学生 | 冀价行费(2018)93号 |
本科生艺术类专业学费 | 元/生、年 | 8000 | 学生 | 冀价行费(2018)93号 |
中外合作办学人力资源管理本科专业学费 | 元/生、年 | 18000 | 学生 | 冀价行费(2017)187号 |
中央兰开夏传媒与创意学院本科生学费 | 元/生、年 | 28000 | 学生 | 冀价行费(2017)188号 |
独立学院(工商学院)学费 | 元/生、年 | 10000 | 学生 | 冀价行费(2008)42号 |
博士研究生学费 | 元/生、年 | 10000 | 学生 | 冀价行费(2014)1号 |
全日制学术学位型硕士研究生学费 | 元/生、年 | 8000 | 学生 | 冀价行费(2014)1号 |
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学费 | 元/生、年 | 7000 | 学生 | 冀价行费(2008)42号 |
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 | 元/生、年 | 18000 | 学生 | 冀价行费(2008)42号 |
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 | 元/生、年 | 16500 | 学生 | 冀价行费(2008)42号 |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 | 元/生、年 | 12000 | 学生 | 冀价行费(2008)42号 |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 | 元/生、年 | 11000 | 学生 | 冀价行费(2008)42号 |
非全日制法律硕士、工程硕士 | 元/生、年 | 10000 | 学生 | 冀价行费(2008)42号 |
非全日制教育硕士 | 元/生、年 | 7000 | 学生 | 冀价行费(2008)42号 |
非全日制金融硕士、艺术硕士、会计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 | 元/生、年 | 16000 | 学生 | 冀价行费(2008)42号 |
非全日制翻译硕士、图书情报硕士 | 元/生、年 | 13000 | 学生 | 冀价行费(2008)42号 |
(一)学费标准
*注:理科类专业包括理学类、工学类、和外国语文学类。
(二)住宿费标准
收费项目 | 计算单位 | 收费标准 | 收费对象 | 宿舍人数 | 批准收费机关及文号 |
校本部学生公寓住宿费 | 元/生、年 | 500 | 学生 | 8人间 | 冀价行费字 (2003)16号、(2003)72号、(2005)13号、(2005)67号、(2007)19号、(2008)6号、(2011)1号、(2013)3号、(2014)20号、(2008)6号、(2016)159号、(2002)57号、(2017)57号、(2018)5号 |
600 | 学生 | 竹园8人间 | |||
800 | 学生 | 6人间 | |||
1200 | 学生 | 4人间 | |||
新校区学生公寓住宿费 | 元/生、年 | 800 | 学生 | 6人间 | |
1000 | 学生 | 信佳公寓6人间 | |||
1200 | 学生 | 4人间 | |||
医学部学生公寓住宿费 | 元/生、年 | 800 | 学生 | 6人间 |
五、助学贷款汇款账户信息
办理助学贷款的同学,请按以下账户信息办理汇款:
(一)本科生、研究生
户名:河北大学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红星支行
账号:0409002009264039993(只限助学贷款使用)
行号:102134009555
(二)工商学院学生
户名:河北大学工商学院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红星支行
账号:0409002009300015026(只限助学贷款使用)
行号:102134009555
提示:为及时、准确进行汇款确认及结算,请务必在汇款单上注明:学生学号、姓名、专业。
六、其他事宜
(一)教务处、研究生学院将依据缴费信息开展学籍注册等工作,请各位同学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交费。
(二)“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审核情况,请与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联系人李跃男,联系电话0312-5079676。
(三)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请开学后及时持相关汇款凭证到财务处办理款项结算(本科生、研究生请到主楼收费管理科1130室,电话5079497;工商学院学生请到新校区财务科B1—110室,电话5073022)。
(四) 请各学院指派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学生及时足额交纳学费、住宿费。
财务与资产管理处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学院医学部工商学院后勤服务中心
2019年7月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