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就暑假安排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7月14日(星期六)放假,9月1日(星期六)返校注册,9月3日(星期一)上课。新生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二、各单位要在认真完成和全面总结本学期工作的基础上,妥善处理未尽事宜,提前谋划好新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关于开展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学习培训暨贯彻落实部省合建工作大讨论活动的通知》,各单位要切实组织好学习研讨活动。中层干部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教职工离开保定市区要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备。
三、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做好师生安全教育工作,并在本单位内部开展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特别要在学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对校园治安安全、防火安全、防汛安全等进行重点检查,对贵重仪器设备,图书、档案、文物库房等重点部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全天候值班。对存在隐患认真整改,并周密部署本单位假期安全保卫工作。
四、放假期间,学生、安全、后勤等有关部门要着重做好留宿学生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保持校园环境整洁,保证水、电等的正常供应,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维护好校区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五、学校在主楼113室设总值班室,安排党政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全天24小时轮流值班。各单位均须设立值班岗,实行24小时值班和负责人带班制度,值班名单于7月11日(星期三)17:00前报校长办公室。全体值班人员须坚守岗位,并确保联络畅通,严格执行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制度,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应立即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或漏报。凡因责任制不落实或麻痹大意引发重大案件、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学校将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