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就寒假放假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1月27日(星期六)开始放假,3月4日(星期日)返校注册,3月5日(星期一)上课。
二、为切实谋划并做好2018年各项工作,根据《关于寒假期间集中开展学习研讨活动的通知》《关于学校中层以上干部集中学习研讨活动安排的通知》,各单位组织好学习研讨活动,中层干部按照通知要求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中学习研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教职工离开保定市区要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备。
三、放假前,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本学期工作,妥善处理未尽事宜,提前谋划并做好新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要确保寒假期间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四、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做好师生安全教育工作,并于假前在本单位内部开展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对贵重仪器设备,图书、档案、文物库房等重点部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全天候值班。
五、放假期间,学生、安全、后勤等有关部门要着重做好留宿学生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保持校园环境整洁,保证水、电、暖的正常供应,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维护好校区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六、放假期间,学校在主楼113室设总值班室,安排党政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全天24小时轮流值班。各单位均须设立值班岗,实行24小时值班和负责人带班制度,值班名单于1月24日(星期三)17:00前报校长办公室。全体值班人员须坚守岗位,并确保联络畅通,严格执行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制度,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立即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或漏报。凡因责任制不落实或麻痹大意引发重大案件、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将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