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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开展 “博爱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2016-09-26

各相关单位:

“博爱一日捐”活动是由省政府统一组织每年一次的大型公益活动,自开展以来,得到社会各界的热切响应和支持,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开展好2016年 “博爱一日捐”活动,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募捐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目的和意义

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中华传统美德,通过开展“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吸纳社会慈善资金,协助党和政府开展救灾救助工作,改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条件,为全市民生工作助力,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活动主题

捐出您一天的收入,奉献您的一份真情。

三、活动原则

募捐活动坚持自愿参加、量力而行的原则,不摊派,不向学生及困难教职工募捐,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广大教职工慷慨解囊,共襄善举。

四、捐款用途

捐款用于对城乡特困家庭患者进行医疗救助;开展以“博爱送万家”为主题的送温暖活动;资助贫困学生;建立备灾储备资金,在灾害发生后为灾区群众提供粮食、衣物和医疗等紧急救助;对捐款单位患重大疾病的职工及其家庭提供救助等。

五、工作目标

根据保定市职工总数、人均收入状况,并参考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等数据,建议捐款数额:厅级干部及正高级职称人员每人捐款200元以上;县(处)级干部及副高级职称人员每人捐款100元以上;其他人员每人捐款50元以上。

六、活动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认识到“博爱一日捐”活动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公益活动。各单位分工会牵头,各基层团委、红十字会配合开展工作。

(二)各相关单位做好宣传工作,积极动员广大教职员工参与到捐款活动中来,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发挥带头作用,确保募捐工作取得实效。

(三)各单位分工会做好捐款代收工作,于10月10日前将捐款交至工商银行(学校北院门口东侧)户名:河北大学,账号:0409002009249036370;请务必注明“××单位‘博爱一日捐’款项”字样,并将银行回执和《捐款人员明细表》送交学校红十字会秘书处(校团委办公室,多功能馆东侧二楼),作为减免个税的凭证。《捐款人员明细表》纸质版需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buxtw@126.com,邮件以 “××单位捐款人员明细表”命名。活动结束后,各单位捐款数额会在校团委网站公示,不再分别为各捐款单位开具收据。

特此通知

联系人:白老师;电话:5079462

校红十字会

校团委

校工会

2016年9月26日

附件:

1、××单位捐款人员明细表.xls